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请各学院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08]17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工作,自始至终把握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及质量要求。
1、根据南农大教实[2015]161号“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已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工作。请各学院再次核对选题、开题情况并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数据的上传工作。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各院系要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的一部分。
3、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具体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落实。学生在自查的基础上,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负责把关,学院审核,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学生,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及时给予警示,分析原因并督促其按期完成。
4、档案保存:自我校启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来,个别学院存在未按规范化要求进行纸质材料装订和归档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08]175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保存工作。在每年电子稿刻盘保存基础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送交学校档案室长期保存,其它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保存,保存时间一般不少于四年。
5、校评建办将在近期对以上各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学院做好准备。
联系人:吉东风 李海燕 联系电话:843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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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