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批准2015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的通知》(校教发[2015]211号)的精神,学校共遴选46项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获准立项。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请各学院根据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要求在学院层面进行宣讲,并组织学生选修。
一、选修要求:学生应根据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简介(详见附件1)中的要求,同时结合个人兴趣进行选修,鼓励学生跨院选修实验项目。每项实验项目选修人数应在15-30人。每个学生只能选修一个实验项目。
二、选课年级:2013和2014级各专业。
三、选修程序:
1.学生填写实验项目选修单(详见附件2),于6月12日前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处。
2.各学院在收到学生选修单后,及时整理,并送达实验项目开课学院。
3.开课学院应在6月底前完成师生互动、交流和选课工作,确定最终选修学生名单,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录入方法另行通知)。并于6月30日前将选修情况(详见附件3)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教务处审核选修学生名单,删除重复选课记录。审核后教务处将下拨项目经费。实验项目选修人数不够15人的,本项目作放弃处理。
5.学院根据最终选课名单安排学生上课。
四、成绩记载:
学生完成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学习要求后,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并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拓展教育选修—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模块)。
附件1: 2015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简介
附件2: 2015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单
附件3: 2015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