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奖项的老师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提交材料。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也将为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申报工作做准备,学校将择优推荐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部分成果参与省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
3、每单位原则上限报2项成果,其中特等奖成果限报1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单位不受以上限制。
4、提交材料要求:
学院接收材料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发送电子稿至本人邮箱;
(2)《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格式见附件2)及推荐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稿;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请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3),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学院将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