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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守党纪】党支部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

发布日期: 2024-05-25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第六编)

什么是工作纪律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工作纪律的重要性

《条例》第九章规定了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泄密,党组织失职,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处分。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属于工作失职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2.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属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属于相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3.在信访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4.党组织的下列行为: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做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出逃或者出走的。

属于滥用问责或者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在工作中,有的单位和地方还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在问责对象上,问下不问上;在问责程序上,求快不求准;在问责处理上,简单粗暴、搞“一刀切”等。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在短时间内因同类事由对同一对象进行多次“凑数式”问责;有的随意进行责任认定,对不负有相关职责的干部也进行问责;有的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即启动问责调查或者作出问责决定等。vv

属于统计造假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在工作中,有的单位和地方还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在问责对象上,问下不问上;在问责程序上,求快不求准;在问责处理上,简单粗暴、搞“一刀切”等。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在短时间内因同类事由对同一对象进行多次“凑数式”问责;有的随意进行责任认定,对不负有相关职责的干部也进行问责;有的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即启动问责调查或者作出问责决定等。

属于违规干预和插手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2.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3.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

属于泄露组织秘密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

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

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

属于涉外工作违规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1.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

2.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

3.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